項目公示
新能源物流車研發與產業化創新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一、建設概況
項目名稱:新能源物流車研發與產業化創新服務平臺
建設單位:奇瑞商用車(安徽)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車新能源物流車研發與產業化創新服務平臺項目,總投資2.8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2.65億元,項目占地面積約50余畝,建筑面積約33700平米。平臺以“安徽省商用車整車平臺及輕量化關鍵零部件工程研究中心”為依托,新購置純電動動力系統總成設備、混合動力系統總成設備、三電系統聯調設備等,建成后具備新能源部件級、系統級、整車級三電的測試及整車油泥模型的自主設計能力和為第三方提供服務的能力;新建分裝、裝備車間,購置后軸分裝線體、測密機等等設備,建成后形成以新能源汽車為配套的底盤、外飾件等為主的分裝能力,并建立機械化、智能化的裝備加工業務群;在前期研發的基礎上,對研究成果進行產業化,租用廠房,新購置車身內飾裝配線、底盤裝配線、檢測線及輔助設施,形成年新增3萬輛新能源汽車的生產能力。
二、項目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項目營運后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廢氣主要是涂膠廢氣、補漆廢氣、焊接廢氣、涂裝廢氣、打磨廢氣及其他廢氣。噪聲污染源為設備運行噪聲。設備單臺噪聲在65~95dB(A)之間。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機油、廢膠桶、廢手套、生活垃圾、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廢焊渣等。
三、營運期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入園區污水管網,進入城南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排入長江。項目廢水排放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排放標準。
2、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經妥善處置后,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表面涂裝行業中的排放限值,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
3、噪聲
項目設備噪聲采用隔聲、減振、降噪措施后,經預測廠界噪聲晝、夜間均可達到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收集后交由物資回收公司集中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管理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奇瑞商用車(安徽)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法規,選址合理。本項目建成后在采用本評價推薦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項污染物均可實現達標排放,且不會降低評價區域原有環境質量功能級別。因此,從環境影響分析的角度,該項目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時間自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寫信等方式聯系。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奇瑞商用車(安徽)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偉
電話:13956205869
(2)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安徽禹水華陽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國家乙級
聯系電話:0551-65315335
聯系人:喬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本次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周圍居民群眾、師生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社會各階層人士。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①你對該工程建設所持態度如何?②你認為當地環境污染表現在哪方面?③該項目建成后對環境的影響如何?④該項目建成后對生活質量的影響表現為哪方面?⑤對工程建設有何建議或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郵件、電話、傳真、寫信或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環評工作的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自公示日期起10天內向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的聯系方式見本公示第五條。
安徽禹水華陽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